昨天晚上近來暴瘦的男人出現在家裡, 表情頗是苦澀. 原因很通俗--失戀了.
最近不約而同的跟一些男的朋友吃飯, 也不免俗談談感情...基本倒出的結論就是--大家都在找幸福.
這真是個很弔詭的理論. 找是被動的: 我在找我的錢包, 錢包找到了我把他撿起來, 然後錢包就是我的了. 我只花力氣找, 找到就是我的. 找不到的時候就是找不到. 真可惜女朋友不是錢包. 找到了也不一定就是我的.
年齡外表身高學歷乃至於職業, 都是很直觀的條件, 也許一個人的職業會影響他的思維, 可是一個努力, 誠實, 善良, 或是有正義感的人不會因為這人的年薪而改變. 同時一個努力, 誠實, 善良, 或是有正義感的人也可能兼具了冷淡, 忌妒, 畏縮或是不夠上進等等特質. 好吧, 一個人的年齡再正負五歲以內, 身高半個頭, 外表順眼, 學歷適合, 職業正當, 見面還有火花, 可以列入可能幸福人選了吧. 但是偏偏事與願違, 他吃飯太大聲, 太晚回電話, 太容易生氣, 思想不搭...等等, 不行啦, 起身, 找找下個幸福吧.
那麼, 你又為這段可能的關係付出了什麼呢? 對方可能也不認為你笑容迷人, 也不喜歡你的穿著打扮, 你的笑聲更讓人家傻眼...可是人與人之間最親密的互動, 人天生具有的情操呢?你是喜歡他的人, 還是只是喜歡著喜歡你的他?
我沒有打算當心靈寫手, 也不想走溫暖路線, 更不是愛情導師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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